房屋拆迁赔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赔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量公式为:房屋拆迁赔偿宅基地区位赔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赔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肯定时间、肯定范围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准许、切不超控制准则。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肯定时间、肯定范围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准则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范围内乡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准则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乡村经济水平、农民寓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