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关合同解除返还财产诉讼时效:《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文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解释为包含着不当得利返还。
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时,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给付物所有权重归给付人享有,不构成不当得利。当给付物已被受益人消费或由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受益人取得的价款或享有的利益就成为不当得利,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按照本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 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的规定进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