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 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 “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 数额特别巨大,
估计3到10年,还要具体看情节,怎么判。以上就是关于盗窃价值25万的车判刑几年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