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2017)第( 0718 )号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与的法律意见书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及助理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天猫店铺实际控制人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以下空白.
三、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汇报结果。
四、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经甲方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收取费用:
①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交纳法律服务费元,文印通讯费 / 元,交通费 / 元。
②在以上事项办理成功后,甲方同意再向乙方支付 / 的奖金或服务费用。
六、如果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并且应当支付奖金或服务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七、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以上就是关于律师非诉讼事务代理合同的回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