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计入管理花费下的差旅费明细事项。管理花费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花费。包括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工人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人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组织费、询问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屋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赔偿费、研究花费、排污费以及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公司应通过“管理花费”科目,核算管理花费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公司发生的各项管理花费,贷方登记期末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花费,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