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破坏军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的主观要件
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
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破坏军婚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能按破坏军婚罪处理.但是对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应依法予以解除.
二、破坏军婚罪的处罚犯破坏军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