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分别,仅供参考:出狱人员扶持政策主要有:一是你能够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职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你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限定申请减免花费。二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准则的,可申请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乡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寓居地后,应及时落实职责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导致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认可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四根据市场需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行扶持政策。即在2008年终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事实上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其他具体扶持优惠政策,请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询问.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优惠政策有:
1.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终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予以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对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推拿、网吧、氧吧外)的,只要符合失业失业人员要求,且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的,自领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凭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