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强揽工程敲诈勒索 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
省公安厅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州警方侦破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相关情况。日前,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判处主犯执行有期徒刑21年,另有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警方通报,2014年10月,鄂州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其间,警方掌握了鄂城区新庙镇程波等人结成团伙,实施了多宗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就在公安机关部署侦查时,2014年11月13日,新庙镇又发生一起举报人回家途中被打成轻伤的案件。对此,鄂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专案侦查。专案组民警辗转广东、湖南、浙江等9个省市,行程约10万公里,历时8个月,将程波等22人抓获归案。
警方侦查查明:2005年,期满释放后的程波不思悔改,吸收部分劳改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形成团伙,实施打压竞争对手、强揽工程的违法犯罪活动,并违规占地、私搭乱建,勒索建设单位。其中,得知大英山一宗土地即将被征用,程波在未进行任何申报的情况下,以建货场的名义在这宗土地上修建围墙、工棚,2010年,以此为由,获得鄂州一公司“补偿款”50万元和两栋商住楼的承建权。随后又采取不进行实质性建设,拖延整体建设进度的手段,敲诈承建权“转让费”400万元。
鄂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孟昭茂介绍,日前,鄂城区人民法院已认定程波等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成立。同时,程波还因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等,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1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