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最近跟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准备进行诉讼了,所以我想知道如何诉讼主张撤销合同啊,具体是什么样的呢,求解啊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7-29 浙江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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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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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全文
    11 20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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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全文
    13 20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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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效合同的第三人可以主张撤销。
    2、这种情况很少。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法院对这类案件规定的案由是: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所谓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全文
    3 2020-10-22 1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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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诉讼主张撤销合同啊,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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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具体具体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债务人让债权人的财产变少或者是给债权人增加负担,比如说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和放弃到期的债权;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且有法律效力;债务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债务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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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泉州市退购房定金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办理退回购房定金的具体操作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对购房合同进行细致审查,深入研读其中涉及到退款事项的条款及各项约束性条件。
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事先通告期限、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
其次,按照正式程序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向开发商或卖方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支付凭证、书面沟通记录等。
务必保证您的请求和理由表述清晰明了。
接下来,应积极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协商,通过面对面会谈、电话沟通或者电子邮件往来等多种途径,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努力仍未能与对方就退款事宜达成共识,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仲裁或调解。
这些机构将会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争议,并协助推进退款事宜的落实。
最后,若以上所有措施均宣告无效,您有权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并追讨购房定金。
在此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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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时间在哪里查看
[律师回复] 解析: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在房东确认收取买家支付的订金之时起即正式启动相关程序:
双方共同商定具体的合同签署日;
通常情况下,在下家成功签订合同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需将购房的首付款如数交付予房东;
同时,双方还需明确房产进入交易中心的具体日期。
在房产顺利进入交易中心当日,下家需向原房东支付除尾款之外的全部房款。
经过约二十个工作日的等待,便可领取全新的房产证;
凭借新取得的房产证,即可着手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以及水、电、煤气等各项过户事宜!最终,在房屋实际交付之际,下家需将剩余的尾款无条件地交付于原房东手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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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费用具体是多少呢?
国务院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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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死刑前会见家属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罪犯本人希望与其家属进行会面,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了相应的会见罪犯请求,那么,行使司法权的人民法院便可以批准这项要求。
其次,当启动死刑的司法程序之时,人民法院需在交付执行之前的三天之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此项行动,同时还要指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法律监督。
再者,在执行死刑之前,负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需要对罪犯进行身份验证,这意味着他们需要认真核实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以及其主要犯罪事实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被执行的对象正是根据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从而避免误判或错杀。
此外,他们还需要询问罪犯是否有任何遗言或信件,并对此进行记录,随后将这些材料交予执行人员,以便执行死刑。
接下来,执行死刑时应公开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游街示众或其他有损于被执行人尊严的行为发生。
最后,在执行死刑结束之后,必须由法医确认罪犯已经真正死亡,在此过程中,在场的书记员需要制作详细的笔录。
而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则应该将执行死刑的整个过程(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地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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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1、集体成员之撤销权,即第63 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做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业主之撤销权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债权人之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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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的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被拘留或逮捕的涉嫌犯罪人员、被告人员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請書後,需要在七日内给出明确的答复——是否同意进行取保候审。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向其本人公开宣布,同时要求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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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诉讼请求和不予受理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一、适用阶段差异显著。
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递交诉状至其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所进行的“审查”环节中所做出的决定;
而驳回起诉则是在案件已经立案并进入审理直至审判结束前给出的处理结果,对那些人民法院尚未正式立案的案件并不适用驳回起诉这种方式。
二、法律依据各异。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这两种行为的法律依据均为程序法。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迥然。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主要关注的是程序性问题,旨在否定当事人的起诉权利。
四、法律效力存在区别。
尽管一旦生效,无论是不予受理还是驳回起诉,其当事人都将无法再以同样的理由就该争议法律关系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这两者之间仍存在着相对性和条件限制,例如,若某起起诉因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而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那么当事人仍然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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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具体如何撤销合同
当事人要撤销合同的,可以跟对方协商一致撤销,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撤销合同。一般可以撤销的合同是因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具体如何撤销合同,对于此问题,本文的回答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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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检察院录完口供下一步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经历了检察机关的笔录程序后,后续活动详列如下:
首先,检察机关向您发出询问讯问的邀请,您需要亲自前往该部门接受提问与记录。
然而,此类笔录并非刑事拘留性质,因此无需过分担忧其严重性。
其次,询问笔录,也被称为询问证人笔录,这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主要针对询问证人和被害人的过程及其内容进行详细的文字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询问笔录可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询问证人、被害人时必须制作相应的笔录。
再者,若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将会把此案提交给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此外,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理。
最后,当案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后,若检察官认为证据尚显不足,他们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对于那些经审查认定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对于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的案件,检察机关则会将其正式起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规则》第三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
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属于监察机关管辖,或者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经征求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后,没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直接起诉;
提出不同意见,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将案件退回移送案件的机关并说明理由,建议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证据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关于被害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是否在案及羁押处所等问题,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起诉书中列明,不再单独移送材料;
对于涉及被害人隐私或者为保护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人身安全,而不宜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书中使用化名。
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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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具体怎么算呢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具体计算公式是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但是误工收入和误工时间的证据应该实事求是的开具,用人单位在开收入证明的时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后,用人单位开的误工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其实也能直接体现出员工的误工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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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养老保险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综合合并办理流程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参与者在跨地区转移工作岗位之前,应先前往原先就职地的社会保险基金会,领取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其次,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凭证以及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新的就业地点的社会保险基金会,提出接续关系的申请;
第三步,新就业地点的社会保险基金会将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最后,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会在接到新就业地点的联系函之后,也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无任何拖欠费用,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划拨手续,正式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并向新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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