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
第一继承人是死亡主体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是
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抚恤金才在
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分配。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是可以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如果抚恤金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其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