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
2、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或在读证明为依据)
二、办证程序
(一)申请人应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二)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以下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四)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