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首先,新车的折损费以及误工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其次,因交通费以及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这个费用可以赔偿到什么程度还要看法院的判决,简单来说你的车坏了没办法开,你打车上班和做公交车上班哪个是属于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斌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你打算起诉一定做好证据的保留,打车票和公车票都要保存好。
最后,你的新车在4S店修理了还能看出痕迹?是不是4S店没有换件直接进行维修的?定损定的比较低?一般走保险的话都是能换则换,能换的件一定别修,看看4S店是否妥善维修了你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