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这一规定说明,不是任何民事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
解除婚姻关系具有特殊性其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可能再行和他人结婚,在判决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再婚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更不得强行解除。
如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就有可能出现再审判决与现实婚姻状态相矛盾的局面。
退一步讲,有些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即使当事人双方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也不应申请再审,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从而恢复婚姻关系。
应当明确的是,对在同一离婚判决中,既有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又有判决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内容时,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而对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则应当允许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