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并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公安机关应视其情节予以立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指控犯罪的证据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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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证、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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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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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害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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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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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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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勘验、检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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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视听资料。以上法律规定的七种证据,只有在经当事人双方和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证,通过将该证据所提供的情况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去伪存真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