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表现形式: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包括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2.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