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呢

最新修订 | 2025-05-04
浏览10w+
司天双律师
司天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4人
专家导读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1、物权性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2、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3、从属性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等等。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呢

一、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呢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

1、物权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

2、不可分性

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

3、从属性

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

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

4、债权人动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

5、牵连关系

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的特性有什么

(1)存留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其取得与存续皆依据法律之明确规范而具备;

(2)由于其性质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故留置权具备鲜明的物权特质;

(3)在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未能获得全额清偿之前,留置权拥有者享有对标的物进行全面扣押的资格,这体现出其非分散性的特点;

(4)同时,留置权具备显著的附属特性,即其成立和行使均依赖于与标的物相关联的债权的存在。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呢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抵押担保·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呢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77****524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8****568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125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