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外省的还要加复印户口首页 。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表(带二维码的) 备注:以上业务必须本人到场,如委托办理的,被委托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委托人手持委托书拍照打印出来(委托书字迹清晰与委托人头像在同一个图像里)。
5、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中心或者长沙市任意一个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派出所。
6、湖南省内户口直接带以上资料到办理地点办理。湖南省外户口迁移:在任意办理地点办理准迁证 ——— 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婚姻状况需要注明已婚或未婚,不得为空白或未说明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必须为人才新政)——— 带迁移证、准迁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及资料回办理地点落户。
拓展资料:
1.外省高校毕业生为学生集体户口的,申请人需提交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及申请表,并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提供相应的材料: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落户在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外省高校毕业生为学生集体户口的,直接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无需办理《准迁证》。是否能委托代办,需咨询原籍地公安机关。
2.口簿内页只要本人的那一页。省内市外迁入的人员提交户口簿内页,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省外迁入的人员凭户口簿内页等凭证材料到人才落户办理窗口申办《准迁证》,持《准迁证》向原户籍地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最后持《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人才落户办理窗口完成落户手续并打印新户口页。
其中,省外学生集体户口人员迁入我市的,无需办理《准迁证》,直接到原户籍地派出所申办理《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