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对专利许可费的收取确实没有规定,均由专利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收费共识。但专利法实施二十几年来,专利权人们在收取专利许可费的实践中自然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收费方式。
首先说明一点,专利许可分普通许可和独占许可,他们的收费差别十分巨大。
1.根据专利实施难易程度、收益高低等情况,通常专利独占许可收费可高达专利实施预期年收益总额的5~8倍,甚至更高;
2.而专利普通许可费的收取,也是依据专利本身价值的大小,若专利价值很高,则专利普通许可费收取比例可按专利实施预期年收益总额的50%~100%收取。当然,也有超出上述两种许可费的收取比例的情况,主要还是要根据双方的友好协商结果来定。互利互惠、排他共享专利成果是终极目标。
上述两种许可费均为在专利技术实施前进行的一次性收取的专利使用资格费。它与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在专利使用合作过程中按比例分配专利收益有着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