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价局针对车辆维修中的价格是有明确的评估机制的,其评估的价格是法院参考的价格,而两方都可以委托物价局进行评估。如果对于物价局评估的价格不认定的话,还可以申请上一级的物价部门进行评估,最终得到的价格就是法院采纳的评估价格,这个时候法院的判断也就是最终可以获得的评估价格。
车辆定损的时候,如何才能要物价局进行评估?在车辆定损发生纠纷的时候,或者是在定损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找物价局进行评估,而物价局出具的评估单据就是最具有去权威性的。在请求物价局进行评估的时候,往往会有物价部门说交警部门已经处理完毕了,自己就不进行定损了。其实这个时候,车主是需要坚持的,因为定损本身就是物价局的职责,而交警部门仅仅是对于车辆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和事故的划分。车辆事故定损的时候,只有物价部门的评估标准才是最权威的,交警部门是没有任何评估的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