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
一、 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10、报建面积为
2,实际竣工面积为
2,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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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具备以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电线、电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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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本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时间为 200 年 月 日9:00时,地点均为
现场。
三、 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土建、水电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人员配齐,
验收组组长由方国强担任,具体名单另附。
四、 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六、承诺: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七、本方案已抄送有关部门及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盖章)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人员
分组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执业资格
注册号
组长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