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继承法》来说,若是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
比如说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前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约定,未来一旦离婚了,恐怕继承财产的子女,就要面临人财两失的境地。
所以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遗产继承人,其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很有必要了。
而且在父母上面,可能还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去世了,他们也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来说,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原则上第一顺序继承人们都是要平均分配财产的。
在某些情况下,才有可能财产不会平均分配,比如说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或者是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有的子女可能是不怎么孝顺的,那么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财产时,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
像是一些家庭是开公司的,公司股份就成了遗产的一种,如果不明确遗产由谁继承,到时候公司的股份由多人继承,那么很容易造成公司控制权的分散,不利于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