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的证明。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其中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需要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内容。
第
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
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第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誓人。
第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书面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第
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