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该公司的破产性质,如果是自行申请破产,那么就会简单的多,很多顾虑不需要考虑了。
如果是被申请破产,尤其是法院在诉讼中进行的破产,那么就存在较大的风险了。一一回答你的问题吧:
1、不会封存个人股东财产,除非个人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重混同,并被债务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追加了被告,已提出了揭开公司面纱之申请,即要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当有证据表明证实的情况下,存在被查封的风险。
2、股东未实际出资使上述第一个问题的风险大增,如已被债务人掌握,基本不可避免。不论股东出资是否属实,家人存在公司的金钱将与公司财产共同被封存,如提出异议,更容易导致上述第一个问题被法院认定公司与股东混同。如以股东之外第三人的身份进行主张并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
3、
4、你姐姐的存款会受到连累,和其他直系亲属以及你类同,在初步执行阶段都会被查封,该种连累主要是指你们这些亲属将作为债务人参加破产分配,可能会因公司偿还不能而导致债权损失,这些存款不至于被作为公司财产被直接消灭。当然,如果法院执行法官比较狠的话,直接将这些存款认定为公司财产,强制执行给其他债权人也是可能的,也就是说颗粒无收的可能性并非完全不存在。
5、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在未充分了解背景的情况下,很难获得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建议你直接咨询有经验的当地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