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人头费由谁,隶属民事纷争:
1,能够商量(人头费都是以户为单位,既然在户里的,都是亲人);
2,如果商量不成的,能够请第三人调解(用亲情感化),调解不成的,能够仲裁;
3,如果以上都无效,还能够诉讼。
二,房屋拆迁流程: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乔迁时限、乔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时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
1、两方达不成拆迁赔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限定的乔迁时限内未乔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废除房屋的有关事项解决证据公证。
2、两方达到拆迁赔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商定的乔迁时限内拒却乔迁的,拆迁人能够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