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罪推定”原则下,候审阶段犯罪嫌疑人尚不能被认定有罪,司法机关没有理由根据未定的罪行对其进行羁押。羁押候审不仅在法庭开始审判之前限制了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影响了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悖于“无罪推定”的原则,还损害了嫌疑人收集对自己有利证据、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利于司法程序公平公正进行。但也确实存在嫌疑人在候审阶段潜逃或者采取威胁证人和毁灭证据等手段妨碍司法公正的可能。而且,涉及的罪行越重大,检控方掌握的犯罪证据越充足,嫌疑人潜逃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不加制止,不但不能将罪犯绳之于法,使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得到申张,也会引发对社会安全的潜在威胁。
因此,美国建立了现行的保释金制度,旨在平衡嫌疑人和受害人的权利,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简单说,嫌疑人被捕后,法庭会根据嫌疑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罪行严重程度、嫌疑人的犯罪史、保释史、是否有正当职业、经济能力和社会关系等因素综合考量。然后判断释放嫌疑人后其潜逃或在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妨碍司法公正及危害社会安全可能性的大小,并利用一系列经济(保释金)或者非经济(承诺候审期间不干扰证人、不重新犯罪、按时出庭等等)的手段对其进行约束,以最大限度确保其遵守法律并出庭受审。如法庭认定其不能阻止嫌疑人在候审期间危害社会安全或司法公正,才会拒绝保释。
如果法庭裁定嫌疑人需要缴纳保释金,保释金的数额大小同样取决于上述因素,旨在约束嫌疑人并确保其出庭受审。如果除经济能力外其他条件相同,相同数额的保释金对于富人的制约力会比较小,富人弃保潜逃的可能相对变大,所以,其他因素完全一致时,富人交纳的保释金会略高。
另外,嫌疑人除了能以现金、支票和信用卡等方式缴纳法庭规定的保释金外,美国各州还分别采取了商业性保释和法庭收费制度,使很多嫌疑人只需缴纳保释金数额的10%,即可获得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