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在福建泉州市被扣12分,说明“泉州”是违法行为发生地;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可知,不管是交警在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还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中明确规定可以在“违法行为地”参加学习和考试。第68条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