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及四川省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
2、有关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政府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它文件;
4、设计文件、地勘报告、图纸及说明;
5、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
6、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保修。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结算完到质保期结束。
监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经营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措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