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的规范名称为“公诉科”,曾经叫“起诉科”,公诉科人民检察院下设科室之一。公诉科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犯罪预防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以及为预防犯罪对相关单位的不适当履职行为适时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