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不同
窝藏罪的对象,是人、自然人。包庇罪的直接对象,是罪、自然人犯的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对象,是犯罪主体的犯罪所得。
二、做法不同:
常见的窝藏方式有:
(一)将犯罪分子藏匿在一定的场所,不影响其藏匿行为的性质,不影响其是否属于犯罪人或者被犯罪人占用。犯罪分子藏匿起来,不易被他人发现,特别是司法机关发现,从而达到逃避刑事处罚的目的。
(二)为犯罪分子提供财物、服装、食品和其他物品,使犯罪分子在逃逸过程中不致陷入生活中,更有利于犯罪分子的长期逃避。这是司法实践中帮助罪犯逃避法律制裁的最常见的方法,同时也是隐藏行为。
(三)指导罪犯逃跑、跑向路线、方向等帮助罪犯逃跑的其他行为。
实际屏蔽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隐匿、毁灭物证、书证,制造虚假的证人证言的;
(二)编造虚假的被害人供述的;
(三)伪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
(四)责令、收买、威胁评估人员作出虚假的评估结论;
(五)伪造犯罪现场的;
(六)编辑、处理视听资料;
(七)向司法机关编造虚假证据,隐瞒、编造罪犯脱逃的路线、方向、地点,向司法机关递交“状书”等书面材料,故意编造事实,向犯罪分子申诉,诽谤被害人等,均属犯罪。倾向于保护罪犯不受法律制裁,因此他们也被认为是保护犯罪。。
采用任何方法,使司法机关难以发现赃物或者难以分辨赃物性质的行为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