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的解读中,紧急救助通常被诠释为:
当他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以及合法财产正遭受非法侵犯或自然灾害带来的威胁之时,个人出于非法定职责或义务而进行的援助行动,以此方式解救他人于危机困厄之中。
相比之下,紧急避险则旨在保障国家、社会公益或是个体自身及其亲属、朋友等人身、财产权益不受当前正在发生的潜在危险所影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相应的紧急避险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