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基本上分三种: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产权车位、地下车库人防车位。目前这三种车位物业或者开发商都会收取停车费用,但每种车位收费的性质都是不同的,而且费用的归属也是有区别的。下面分项说明:
1、地面车位。这种车位都是没有产权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在业委会授权下可以收取停车费。这个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停车管理费和车位租赁费。停车管理费是由于物业需要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由此增加的人工成本。这个费用不可能过高,一百到二百之间。不过说句实在的,这个一般都是有花头的。车位租赁费是由于停车人虽然也是业主,但是由于地面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停车人应该出钱对其他业主进行补偿。这个费用可以由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一般费用由物业代收,在业委会监督下用于小区服务。
2、地下车库产权车位。这种车位开始产权是开发商的,如果业主购买后就是业主的。(不要说什么车库都是计入公摊的。如果车库计入公摊,得房率也就一半了)如果业主没有购买车位产权,那么很简单,还是两种费用。车位管理费和车位租赁费。车位管理费由物业收取,用于停车管理的人工和车库水电支出。这就相当于车位的物业费(解释一下,开始小区物业费在计算时是不允许考虑车库的。就是说通常的物业费不包含车库部分)。车位租赁费由开发商收取,有时物业会代收。租赁费的上涨是现在多数小区出现矛盾的根源。当然,业主如果已经购买了车位产权,就没有这个租赁费了。
3、地下人防车位。这种车位产权基本归人防办。但根据有关政策:谁投资谁受益,再加上人防办需要找一个单位来负责人防设施设备的基本维护。所以一般都会由人防办或者街道武装部再将人防部分(人防车位和人防掩体)全都反租给开发商,由开发商负责经营和维护。但是人防掩体是不能使用的。这种车位租赁者也是需要交纳两种费用,车位管理费和车位租赁费。管理费归物业所有,租赁费归开发商所有。这个规定可能会有所改变,今后收益人可能会变成业委会,收益用于小区服务建设。但没有业委会是不行的,因为人防办找不到一个可以承担人防设施日常维护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