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凡符合新建、改建、迁建房屋条件的用户,应向所在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由村建房领导小组提交村两委会研究,村两委会拟定方案后,经村民代表会或户主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对于张榜公布后5日内群众无异议的,宅基地安排方案,由村委统一上报土管员、规划员。上报时携带加盖村委公章,村民小组组长、村委主任签字的审批表;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拆旧建新户原房屋证件一并收回,旧房屋面积以原有证件为准。
3.土管员、规划员接到建房申请后,按镇出台的有关规定,驻村指导员及时会同村两委成员到现场实际勘察、核实、四邻指界(填写现场勘验笔录、与建房户签好建设协议),每个村每季度只安排一个批次,各村实地勘察时间详见附表一。对符合条件、场地无纠纷者,可通知建房申请户及符合建筑资质要求的建筑队一同到镇村规所填表签订建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