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用其他人的图片有可能侵犯著作权。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著作权法限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非具有法定的合法使用、法定许可等例外情形。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限定的合法使用情形,包括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12种情形,在这些情形下使用作品,能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针对图片侵权案高发的情况,法官提醒公司、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多留个心眼。“比如,要委托设计公司制作网页或广告,能够在合同中明确商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以及如果导致侵权后的损失承受等内容。”当然,尽管如此,广告主与广告制作人对外仍须承受共有侵权职责,只是在承受职责之后能够再行追究广告制作人的违约职责。因此要避免侵权官司找上门,一是在使用图片前就得到授权,毕竟与动辄成千上万的赔偿相比,买下图片也就数百元;第二就是自主创新,使用自己创作的作品,自然就不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