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双方同意交通警察调解的,向交警申请,经交警同意之后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如果是诉讼程序,在举证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经法院同意之后,双方协商一致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单方面委托的鉴定,诉讼程序往往不予采信,需要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