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一)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至1.5倍标准计算,依据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2012年5月10日公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该规定为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当事人确定了明确的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此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拟制为“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解决了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基础问题。
2、2003年12月10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