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腰部损伤活动丧失程度平均值大于10%就是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解析:
1、就是交通事故所致的腰部损伤,导致腰部活动功能障碍。
法医学对具体活动度检查是有规定的,把腰部的活动度分解为六个活动方向,六个方向的活动丧失程度平均值大于10%就是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