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沪上小学相关政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满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需注意
1、2017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2、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公办小学入学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时(2017年为5月27日-5月28日),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民办小学入学2017年上海民办小学依旧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