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没有权利
解析:
既然实名认证给个人,那公司就不能收回,当然费用也该自行承担。
个人用身份证办的手机卡,用以联系业务,公司只是给报销电话费用,是不用归还的。
由于是使用的本人的身份证办的卡,因此,对这个卡享有权利。
如果想继续使用原来的号,就不把卡退给公司就是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