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规定在《刑法》第271条中,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职务侵占罪未遂的,可以比照《刑法》第271条对侵占罪既遂量刑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内选择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