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的规模太大或者太小。
当小区的户数3000-5000,甚至是5000户以上的,那要实行业主自治就特别困难。因为小区比较大,业主又多,需要的业主委员会队伍就比较大。对小区划分区域,每个区域由一支业主委员会队伍来服务,但是鉴于人多,各种各样的意见都有,众口难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势必还是会引起不少争吵,管理和工作落实不到位。
当小区户数太少,比如说200户的小区,也是见过这样子的小区实行业主自治,但是最后也失败。为什么呢?因为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是0.6元/平米,假设每户100平米的前提下,那么一个月小区的物业收入是12000元,但是请的人工作人员是5个,1个物业负责人,2个保洁,2个保安,另外维修人员都不敢请,但是这每个月的物业费收入都不够给人员工资,更不要提绿化、公共设施建设和维修等等。
最好小区规模在500-1000户之间,管理起来会比较方便,业主生活区域也会比较紧密。
2.聘请的物业经理无法应对小区业主的各类需求
小区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不同的人对服务又有着不一样的标准,这也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点。连同业主委员会自己聘请的项目经理,也同样出现这个问题。业主对物业服务有不同的要求,项目经理表示没办法处理,众口难调,每个人都有要求,没办法满足每一个业主。
小区自治所聘请的项目经理,一定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才能承受住业主的各类指责。除了在小区的管理上要有想法,负责人,还要懂得调节业主之间的关系,以及业主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3.业主委员会私心过重,没有奉献精神
这个原因占小区自治失败的比重较大,要实行业主自治,一定要有一批带头的人出来。这群人要挡得住小区其他业主各种质疑的同时,还要凡事亲力亲为,无偿付出时间精力。但是在现实中,还是存在有些业主委员会成员是为了个人利益,加入这个队伍,最后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
业主委员会或者有的小区是自管会,这几个人必须有无偿奉献的精神,只有业主给予了充分的信任,才能开展工作,这个工作很大程度是吃力不讨好的。这几个人还必须有魄力,懂坚持。不要被个别业主一闹,就歇菜了,那肯定都开展不下去了。
4.小区的业主不配合、不团结
小区业主的配合度和对业主委员会或自管会的拥护程度非常重要,决定着带头实施业主自治能否持续下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只要管理决策触碰到部分业主的利益时,这些业主就会闹起来。做管理的,就一定会得罪人,这是必定的。小区业主团结不团结,几乎可以决定这个小区能不能进行业主自治。
如果管理的决策确实从小区的角度出发是有利的,当部分业主起来质疑的时候,就需要一帮业主在业主委员会或自管会的背后支持,呼声要高于质疑声,不然自治很难进行下去。
5.小区没有公有资产收入
送钱到业主口袋容易,但是要从业主口袋拿钱难。一小区实行业主自治后,业主还是挺满意的,因为物业费比以前还低了,而且服务质量也挺好,大家都比较接受,但是当有业主向自管会提出,屋顶漏水需要人去维修,这可把自管会的几个人给难倒了,每月收的物业费也就差不多够开支,向来没什么剩余,他们手上没有钱可以动工。如果要动用维修基金,还需要全体业主开会表决。
有钱才好办事,没有钱小区自治很难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