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租赁合同是基础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索债务,经催告后在合法时限内仍未履行,如果原租赁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出部分的商定无效。3、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限定1、有权解除;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做法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隶属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以及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时限的情形,次承租人能够主张解除转租合同或者主张剩余租赁部分无效,也能够与出租人商量后继续承租该房屋;
(2)在履行时限期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做法表明不履行主索债务,则转租合同中剩余的部分也短缺实现可能性。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商定的除外、转租是以原租赁合同是基础的;
(5)法律限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纷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认可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时限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时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