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与绑架罪的行为相似,两罪的主要界限是:(1)客体不同。绑架罪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拐卖妇女、儿童罪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2)对象不同。绑架罪的犯罪对象是任何自然人;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儿童和婴幼儿。(3)取财的方式不同。绑架罪的行为人向与被绑架者有特殊关系的人或单位索取财物;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人是将被绑架者、被偷盗者作为商品出卖,以获取财物。(4)主观目的不同。绑架罪多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以出卖为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