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又有什么区别?自己主动辞职和被企业裁员是不是在要求补偿的时候,有着很大的区别?
厂里最近很多同事,都被变相裁员了,几乎每个人都没有得到任何的补偿。下一个究竟会是谁,大家心里都没底。补充两点:
一,有很多同事是做了十年的,那种如果被裁员,又有什么区别?
二,企业现在变着法子让我们主动辞职,请问,自己主动辞职和被企业裁员是不是在要求补偿的时候,有着很大的区别?
四川成都3,170浏览2019-04-0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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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法定程序,包括辞退。但陈小姐自己主动提交辞职书,让其丧失了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如果单位有辞退员工的意思,并授意或诱骗员工提交辞职书,劳动者一定要警惕,慎写辞职书,宁可被辞退也别主动辞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其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其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其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其
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其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