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开落户限制。大限度地降低人才落户的门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以在海南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2、解决人才购房安居。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提供住房租赁补贴。
3、解决人才子女就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海南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4、解决人才配偶就业根据人才的工作为其配偶对口安排相应工作,未就业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提供人才医疗保障。按照层次为在海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和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拔尖以上人才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