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赔付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部报销完后,意外险不能够再报销。
2.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能够提交赔付凭证分配单,下一个保单位在赔付时会接受此凭证。
3.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配单。另医疗花费的报销是属赔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能够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配单(发票),能够拿A公司开的分配单到B公司再报销。
4.如果是身故或达到伤残时,能够再到保险公司赔偿意外险保额。
5.原始凭证分配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有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配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配单必须具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子、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花费分摊情况,并在分配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