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2、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形即“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行为未实施完毕,就不再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只是犯罪结果还未出现,就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3、犯罪终止“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全部实施完毕,有两种结果:
一是犯罪即遂,就是客观上发生了犯罪人希望发生的结果.
二是犯罪未遂,就是由于犯罪分子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犯罪结果的状态 。
4、两者在处罚上也不同: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终止未发生了犯罪人希望发生的结果.属于犯罪未遂的一种情形,在处罚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