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是指行为人本身实际上并没有注册时所注明的资本,为了达到公司登记的目的而以不法手段谎报多报注册资本。所谓虚报,是指行为人实际上没有资本而申报,或者在不具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情况下,做出具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申报或者具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做出高于实缴资本的虚假申报等行为。
(二)、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而以欺诈手段表明自己已经出资并取得公司的股份。所谓“未交付货币”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未将货币足额按照公司指定的银行临时帐户存入,或者根本就没有存入任何货币。所谓“未交付实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实物出资时,在对实物进行验资后,未将实物之一部分或者全部交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