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⒉全部退赃、退赔的;⒊主动投案的⒋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危害不大的,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根据《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处、抢险、防汛、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优抚、移民,但情节轻微.8万元以上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⒌其他情节轻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一百一十七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
(六)盗窃救灾,刑期增加一个月,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