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丧假没有规定,只有很早以前的一个规定,且仅限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才有丧假,儿媳不属于直属亲属没有丧假。但是,很多单位会比较人性化,做出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规定。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资料拓展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针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了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