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社保卡补办三步走
第一步: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表面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能够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奏效。表面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解决,通过电话解决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组织网点解决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解决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解决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解决,解决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解决。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染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第三步:领新卡。在解决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社会保障卡的首次发放为免费发放。因被盗、遗失、损毁等原由补换社会保障卡的,适当收取工本费。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全省统一准则为20元,由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发卡银行收取。各合作商业银行收费之前须向物价部门报备,在银行网点进行公示,给补换卡人开具相应收费票据。